证监会携手中小企机构 扩大中小微企融资机会

双方高层展示备忘录。左起为阿扎丽娜、阿旺阿迪、里查与查基莫。
(吉隆坡26日讯)大马中小企业机构(SME Corp)与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合作,让中小微企有有机会触及更多资本市场的融资机会。
今日,双方签署为期三年的了解备忘录,为已准备就绪的中小微企铺平道路,其中还包括提高永续和公司监管意识。
根据备忘录,双方预计在2026年达成让200家中小微企进军资本市场的目标,同时,让300家中小微企更熟悉永续发展与企业管理。
证监会主席拿督斯里阿旺阿迪胡先博士表示,该备忘录是双方在支援中小微企的重大一步。
中小微企是大马经济不可或缺的一环,在2022年占大马生产总值38%,总就业人口48%。
“通过合作,我们可以发挥双方的资源与所长,给予中小微企更好的融资机会。”
大马中小企业机构总执行长里查表示,这项合作也有助促进资本市场活力与竞争力。
根据备忘录,双方也同意开展多项联合发展计划,加强对中小微企进入本地资本市场的洞察力和数据分析,扩大中小微企的融资池。
一同参与签署仪式的,还有证监会董事经理拿汀阿扎丽娜,与大马中小企业机构副总执行长查基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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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投资者 证监会严管非上市公司发售股票

(吉隆坡28日讯)大马证监会(SC)公布新的非上市公司股票发售指南,加强投资者保护及维护市场诚信,并从即日起生效。
证监会发文告表示,该指南将取代2021年发布的非上市公司股票发售指南。
由于机构考虑到市场对未上市企业股票发售,在信息标准及信息备忘录(IM)的担忧和投诉,促进更明智的投资决策。
相关问题包括不切实际的高回报承诺,以及未充分披露风险回报影响。
此外,未上市公司原本仅向成熟投资者发行股份,却被违规销售给散户投资者,而没有依据法规,向证监会登记招股书。
指南新增要求包括:
(a)发售前,未上市公司需和证监会咨询,聘请企业财务顾问(CFA);
(b)规定信息备忘录最低要求;
(c)规定发售开始后 18 个月的有效期;
(d)对涉及发售各方施加行为义务,包括企业财务顾问和非上市公司董事会;
(e)申报义务,即包括按季提交更新报告,并由获准审计师公司核实筹资用途;
(f)非上市公司指南生效前进行持续发行处理。
证监会强调,在修订指南时,已广泛征求行业各方,包括企业财务顾问的意见和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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