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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金龙:侵犯宪法财产所有权 “城市重建法不利业主”

(吉隆坡11日讯)马来西亚购屋者协会(HBA)反对城市重建法案(URA)把整体销售改为75%业主同意门槛,认为这将“开倒车”,侵犯联邦宪法第13条规定的财产所有权。

该会坚持认为,国内产业的任何重建、复兴或更新计划,都须获得所有单位业主100%同意,并敦促政府避免重蹈覆辙,不要受到以利润为导向的发展商影响,维护全国产业业主的权利。

该会名誉总秘书拿督郑金龙告诉《新海峡时报》,该法案非但不会带来进步,反而会构成倒退,可能侵犯联邦宪法第13条规定的财产所有权。

他强调,对整体销售实行任何同意门槛,都会不公正地剥夺某些业主的财产。

他说,业内人士提出不同的同意门槛:楼龄不足10年的建筑物需要90%同意,楼龄10至20年之间的80,而楼龄20年以上的需要75%。

但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提议,将城市重建的整体销售设定为75%的同意门槛,与国际标准,如新加坡保持一致。

他对此提议表示担忧,并强调该会强烈反对100%以外的任何同意门槛。

“我们担心拟议中的重建法,可能会复活十多年前有争议的整体分契出售提案。”

他指,该提案的主要目的是让发展商能从中获取利润,而非为了翻新或为业主带来利益。

最终仅发展商受益

他强调,在没有获得所有业主同意的情况下,颁布这项新的整体销售法可能会扰乱发展项目,加剧社会动荡。

“重建项目会把曾经安静的住宅区转变为喧闹环境,不仅涉及商业交易,也将助长邻里之间的不信任和猜疑。”

他说,少数房主将面临困境和压力,因必须服从多数以出售产业获利的人。

他警告,当希望出售的人和愿意留下的人出现分歧,最终让产业发展商及其代理受益,居民则应对不确定性和不和谐。

“商业利益驱动的土地和建筑物收购,会说服业主以市场价格出售房产,拆除后建设的新开发项目,价格通常比原来建筑价格高。”

他认为,此类强制整售的法律,将多数利润置于异议业主的反对之上,有效促进发展商强力征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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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房屋重建复兴 购屋者协会:须全部业主同意

(吉隆坡9日讯)全国购屋者协会(HBA)对重建项目设立的75%居民同意门槛或称“集体出售”(en-bloc)提出替代方案,以避免业主财产遭剥夺。

该协会今天发文告指出,任何重建、复兴或更新计划都必须获得所有业主的同意。

“以任何百分比票数作为同意门槛都存在剥夺某些业主的财产之嫌,而且所谓的重建法也违反联邦宪法第13条文,为此,就算通过该法令,也不会使其合法化。”

该协会也表示,业主应该对重新开发其住房计划拥有自由决定权,而无需法律允许多数人和第3方凌驾于可能没有在世亲属或没有发言权的少数业主之宪法权利。

该协会说,我国已有土地征用法,其中包括有程序确保在进行强制征收时,考量到所有业主的利益和意见,而不仅仅是大多数业主的意见而已。

“通过定期维护可延长财产的使用寿命,比如透过翻新来保护、恢复,甚至修复破旧的建筑物可更具永续性。”

去年12月12日,有报道指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表示,该部提议对涉及整栋楼重建项目修法,即修改销售设定为只需获75%居民同意的门槛,而非原有的100%居民同意才能重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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